子弟有愚缪贪污者,自不可使之仕宦。古人谓:“治狱多阴德,子孙当有兴者。”谓利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福。今其愚缪,必以狱讼事悉委胥辈,改易事情,庇恶陷善,岂不与阴德相反!古人又谓:“我多阴谋,道家所忌。”谓害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祸。今其贪污,必与胥辈同谋,货鬻①公事,以曲为直,人受其冤,无所告诉,岂不谓之阴谋!士大夫试历数乡曲三十年前宦族,今能自存者仅有几家?皆前事所致也。有远识者必信此言。
子弟中有愚笨贪利的,自然不能让他入仕做官。古人说:“治理狱讼案件多积阴德,后世子孙当会有兴起昌盛的。”说的是做利他人之事而他人不知是谁做的,则自己会得福佑。现在子弟如果愚笨,必定会将狱讼之事全都委托给胥吏下属,致使歪曲事实,庇护恶人,陷害忠良,这岂不是跟“阴德”相反了!古人又说:“我多积阴谋诡计,此乃天道之所忌。”说的是损害他人而他人不知是谁做的,则自己会得祸害。现在子弟如果贪利,必定会跟胥吏下属同谋合污,假公济私,颠倒是非,他人遭受其冤屈而无处可诉讼,这岂不叫做“阴谋”!士大夫尝试考察一下乡里几个三十年前的官宦人家,能存到现在的还剩下几家?这些都是之前做的阴谋之事所导致的。有远见的人必定相信这里说的话。货鬻(yù):出卖,出售。货鬻公事:指假公济私、徇私枉法。
本章接着上章,进一步谈到子弟为官的问题。做父亲、祖父的,自然希望为子弟谋个好前程、好工作。尤其在古时候,出仕为官是正途。但工作也要视人性情而定,如果子弟愚笨贪婪,做官可能反而害了他们。作者殷切的告诫,可谓苦口婆心。
1.41 家业兴替系子弟
同居父兄子弟,善恶贤否相半。若顽很①刻薄、不惜家业之人先死,则其家兴盛,未易量也;若慈善、长厚、勤谨之人先死,则其家不可救矣。谚云:“莫言家未成,成家子未生;莫言家未破,破家子未大。”亦此意也。
同居一家的父兄子弟,善良的和邪恶的、贤能的和不肖的相参半。如果凶恶刻薄、不爱惜家业的人先死,那么其家庭兴隆昌盛前途不可量;如果仁慈、善良、忠厚、勤奋、谨慎的人先死,那么其家庭就不可救药了。谚语说:“莫说家庭没兴盛,只是让家庭兴盛的孩子还没出生而已;莫说家庭没破败,只是败家子还没长大而已。”也是这个意思。顽很:凶恶而暴戾。
本章讨论家业继承的兴衰问题。无论是“成家子”和“败家子”,都是从长远来看。言下之意,其中的关键,在于对性情才智的教育培养。
1.42 养子长幼异宜
贫者养他人之子,当于幼时。盖贫者无田宅可养,暮年惟望其子反哺,不可不自其幼时,衣食抚养,以结其心。富者养他人之子,当于既长之时。今世之富人养他人之子,多以为讳,故欲及其无知之时抚养,或养所出至微之人。长而不肖,恐其破家,方议逐去,致有争讼。若取于既长之时,其贤否可以粗见,苟能温淳守己,必能事所养如所生,且不致破家,亦不致兴讼也。
贫困者领养他人的儿子,应当在他还幼小时。因为贫困者没有田地、住宅可以养老,暮年唯有盼望儿子能够反哺赡养,这就不可不从他幼小时就供他吃穿抚养他,以交结他的心。富人领养他人的儿子,应该在他已经长大后。现在世间富人领养他人的儿子,大多都以为讳,所以想在他幼小无知的时候领养,或领养那些至为微贱家庭的儿子。等到长大了却不肖,担心他破败家业,才商议要逐出他,以致出现争讼之事。如果在他已经长大后领取过来,他是贤良还是不肖可以大概看出,如果能温厚淳朴、安分守己,必定能将养父母当作亲生父母来侍奉,而且不致破败家业,也不致兴起诉讼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