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引文见东汉班固所撰《汉书·司马迁传》的“赞”语。圣人,指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观念。大道,即古人所泛称的“道”,在哲学上一般指天地自然及社会治理的总根源或总规律。
此所引王允之语见《后汉书·蔡邕传》,为王允欲杀蔡邕时所说。王允(137—192),东汉末献帝时大臣,先是设计杀董卓,不久为董卓故将所杀。
慊(qiè):恰当。
班固论司马迁撰写《史记》,认为“其是非标准颇与儒家圣人的观念相抵触,所以在讨论天地自然的大道理时便首先注重黄、老之学而后才及于儒家经典,在叙述游侠的事迹时便排斥有志节的隐士而专为一些奸雄人物立传,在记录工商业经济状况和相关人物的活动时便崇尚发财致富的势利而以贫贱为耻辱,这些都是司马迁观念上的囿蔽和局限性所在”。我查考《后汉书》记载王允说:“汉武帝不杀司马迁,使得他作出了一部诽谤的书,贻害于后世。”被班固所批评的司马迁的观念,就是所谓“谤”了。其实这正是司马迁著史隐微而不明说的用意之所在。大抵《史记》的叙述体例和有关论说,都是有所指的,并不是没有目的地编一堆空言式的史料。班固却批评司马迁“是非观念与圣贤多相乖违”,这议论很不恰当。
卷二
海潮
卢肇论海潮,以谓日出没所激而成,此极无理。若因日出没,当每日有常,安得复有早晚?予尝考其行节,每至月正临子、午则潮生,候之万万无差。此以海上候之,得潮生之时,去海远即须据地理增添时刻。月正午而生者为“潮”,则正子而生者为“汐”;正子而生者为“潮”,则正午而生者为“汐”。
卢肇:宜春(今属江西)人。唐会昌三年(843)状元,官至弘文馆学士。曾作《海潮赋》,序谓“日激水而潮生,月离日而潮大”。
月正临子、午:指月亮正处在“上中天”和“下中天”的位置上。古人称正午时分(午时中点)太阳所处的位置叫“上中天”,午夜时分(子时中点)太阳所处的位置叫“下中天”。由于月亮每天东移13°,它与太阳通过“上中天”和“下中天”的时间就不一致。这也影响到海潮发生的时间,使海潮的高潮每天延后约50分钟。
卢肇论海潮,以为海潮是由日出和日落的激荡而造成的,这说法极无道理。如果是因为日出和日落,那么海潮的生成和退落应该每天都有固定的时间,又怎么会有早有晚呢?我曾经考察海潮生成的时间规律,每到月亮正处在“下中天”和“上中天”的位置时它就会生成,这种观测结果万万无差错。这是从海上观察所得到的潮生时刻,如果离海较远,就须根据具体的地理位置增加时刻。如果以月亮正当“上中天”所生成的叫做“潮”,那么它正当“下中天”所生成的就是“汐”;如果以月亮正当“下中天”所生成的叫做“潮”,那么它正当“上中天”所生成的就是“汐”。
十二气历
历法见于经者,唯《尧典》言“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置闰之法,自尧时始有,太古以前又未知如何。置闰之法,先圣王所遗,固不当议,然事固有古人所未至而俟后世者。如“岁差”之类,方出于近世,此固无古今之嫌也。凡日一出没,谓之一日;月一盈亏,谓之一月。以日、月纪天虽定名,然月行二十九日有奇复与日会,岁十二会而尚有余日;积三十二月复余一会,气与朔渐相远,中气不在本月,名实相乖;加一月谓之“闰”,闰生于不得已,犹构舍之用橝楔也。自此气朔交争,岁年错乱,四时失位,算数繁猥。凡积月以为时,四时以成岁,阴阳消长,万物生杀,变化之节,皆主于气而已,但记月之盈亏,都不系岁事之舒惨。今乃专以朔定十二月,而气反不得主本月之政。时已谓之春矣,而犹行肃杀之政,则朔在气前者是也,徒谓之乙岁之春,而实甲岁之冬也;时尚谓之冬矣,而已行发生之令,则朔在气后者是也,徒谓之甲岁之冬,乃实乙岁之春也。是空名之正,二、三、四反为实。而生杀之实反为寓,而又生闰月之赘疣,此殆古人未之思也。今为术,莫若用十二气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为孟春之一日,惊蛰为仲春之一日,大尽三十一日,小尽三十日,岁岁齐尽,永无闰余。十二月常一大一小相间,纵有两小相并,一岁不过一次。如此,则四时之气常正,岁政不相陵夺,日月五星亦自从之,不须改旧法。唯月之盈亏,事虽有系之者,如海、胎育之类,不预岁时寒暑之节,寓之历间可也。借以元祐元年为法:当孟春小,一日壬寅,三日望,十九日朔;仲春大,一日壬申,三日望,十八日朔。如此,历日岂不简易端平,上符天运,无补缀之劳?予先验天百刻,有余有不足,人已疑其说;又谓十二次斗建当随岁差迁徙,人愈骇之。今此历论,尤当取怪怒攻骂,然异时必有用予之说者。
岁差:即恒星年(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所历时间)与回归年(又称“太阳年”,即太阳两次经过春分点所历时间)之差。前者较后者约长20分23秒。照古人的说法,太阳循黄道向西退行,约五六十年就要退一度左右。最早发现岁差的是东晋初年的虞喜(约发现于公元330年)。
中气:按通行的“二十四节气”歌诀,处单数位的称“节气”,处双数位的称“中气”。